问题分析: 治疗方法的选择取决于骨折的稳度程度,大多数创伤性枢椎前滑脱患者采用密切关注的非手术治疗可以获得仅有最小畸形的坚固的骨性愈合,不融合的发生率很低。
一、非手术治疗,包括头颈胸石膏、石膏颈托,Halo支架和牵引。
对稳定的骨折(Levine-Edwards Ⅰ型)可直接采用石膏固定12周,拍片复查获得骨性融合后改用颈托固定6周。对不稳定的骨折(Levine-EdwardsⅡ型)可行牵引复位,入院后行床边拍片,观察搬运途中有无移位,可从小重量开始牵引,起始2kg,渐加重到4~5kg,根据损伤机制、移位和成角情况选择牵引方向及颈部位置,密切的X线复查了解牵引效果,如发现牵引后移位加重或过牵,须立即调整,减重量或改变牵引方向,观察到复位后,改中立位牵引2kg维持3~6周,以制动和维持复位,然后带Halo支架下地活动,注意在骨折初期,Halo石膏并不能取得和维持复位,过早带Halo支架下地可能造成再移位,待伤后3个月期满后,骨折常能愈合,尽管带有一个最初的间隙,C23常自发融合。
对Levine-EdwardsⅡA型骨折的识别是重要的,此型骨折患者行牵引治疗后会造成C23分离和移位加重,推荐的治疗是Halo支架制动并在影像学监测下施行轻度的加压,以取得和维持解剖复位。在X线片显示已获得解剖复位后继续Halo支架制动12周,观察到骨折愈合后,改用塑料颈托维持6周。
一些医师强烈地反对牵引,尤其在影像学检查提示C23的纤维环和韧带已有断裂的情况下,牵引可能产生较大的过牵。但也有原始X线片显示较大的C23分离而采用牵引获得接触解剖复位的报告。显然,小心的,轻重量的牵引可以在外固定前或手术前被采用,以改进复位,解除肌肉痉挛和获得软组织的修复,但必须在密切观察之下,一旦发现过牵,需立即停止。
二、手术治疗
显然,Levine-EdwardsⅢ型骨折是唯一需要手术治疗的Hangman骨折,因后方的小关节突骨折和脱位若不予复位,可引起待续的颈部疼痛。可行后路手术复位及“∞”字钢丝固定植骨融合术,然后Halo支架制动,以获得植骨的融合和骨折的愈合。C23前方韧带和椎间盘的断裂,可造成该节段的极度不稳,有时牵引难以持续复位,需行手术固定,术式有后路椎弓根钉内固定术,C23开槽植骨融合术,前路钢板内固定术。术后给予有效的外固定制动作为保护,直到有骨性融合的X线表现。手术的目的是减压、复位及提供稳定。Matsumoto等报道1例涉及枢椎椎体的枢椎椎弓根骨折患者,MRI提供脊髓压迫来自后方——枕骨大孔和寰椎后弓,开始行颅骨牵引治疗,几天后拍片复查见未复位,而神经症状加重,行枕骨大孔减压,寰椎后弓切除减压、枕颈融合术,并予Halo支架制动,术后几天内神经症状改善,术后12周X线显示牢固的融合,此后改用颈托保护。此时复查MRI,提示高位颈脊髓已获减压,膜下间隙正常。